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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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31日 星期三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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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开启2021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

  ■记者 尹思燃  通讯员 甘建亮

  近日,记者从新区市场监管分局了解到,2020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推荐申报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经开始。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将其合同信用等信息向全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分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分为AAA级、AA级、A级三种级别,分别由省、市和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公示。目前,“守合同重信用”已成为企业参与竞争的加分项目。

  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符合《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据悉,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4月10日结束;AA级“守合同重信用”城区企业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5月10日结束;A级“守合同重信用”城区企业申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10日结束。有意向的企业需根据规定时间进行申报,同时也应保证自身在2019年、2020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数量,“以申报AAA级的服务业为例,一般企业每个年度合同总数最低要达到300份,小微企业则要保证合同总数在150份及其以上。”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

  自愿申报的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系统2021年3月1日开放)。申报完成后,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好的《申报表》,并准备《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表》、同意公示承诺书、企业主体证明、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明、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资料等书式材料,申报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后续,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也将对申报企业的填报的数据进行上门核查、网上复核和系统评测,并根据现场核查结果和系统测评得分,对符合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条件的企业向市局推荐,对符合A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有意向的企业也可向新区市场监管分局进行咨询,电话:86924917、8693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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