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现有非永久性减容已经超两年的电力客户(清单见附件),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申请非永久性减容的,减容次数不受限制,每次减容时长不得少于十五日,最长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恢复的按照减容恢复办理,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距用户申请非永久性减容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超过两年仍未申请恢复的,按照永久性减容办理;永久性减少全部用电容量的,按照销户办理;办理永久性减容后需恢复用电容量的,按照新装或增容办理”,第三十五条:“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为充分保障您的用电权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请您主动办理销户或者新装、增容流程,逾期未主动办理销户或者新装、增容流程的,我公司将对清单内用户做销户处理。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区供电公司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