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局长 余庆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及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统计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政府建设在统计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全区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助力钱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高站位强担当
牢固树立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站在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全区统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数据质量保驾护航。要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识,以实际行动筑牢提高数据真实性的统计法治防线,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坚持不懈强普法
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知法才能守法,要持之以恒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普法。必须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经常性组织开展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对政府统计人员的普法。加强对区、街道、村社三级统计人员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对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业务指导服务和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力度,特别是要结合统计违法案例,提高企业对统计违法后果严重性的认识,形成企业报数“不敢假、不想假”的氛围。
协同联动强质效
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中央出台《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全区统计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纪律和统计法律法规,提高对统计监督政治属性的认识。要加快建立健全统计监测评价体系,重点围绕区内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及重点领域发展等开展监测评价。要深化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宏观经济数据的分析解读工作,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警预判,为区委区政府精准施策做好预报。要强化部门协同联合监督有机贯通,推动统计监督和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严格执法强惩戒
坚决维护统计法治权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坚持“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统计执法检查倒逼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充分发挥法治钢印作用。要持续强化失信惩戒威慑效果,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案件依法坚决予以惩处。要推进统计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统计调查企业诚信档案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重大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坚决曝光,持续打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
时值《统计法》颁布39周年之际,全区统计系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全区统计调查事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上阔步前进,谱写出“钱塘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