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湾街道新围变(输变电)项目已在塘珑华庭安置,安置人口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24时,因项目安置人口截止时部分安置户户内成员为区域外人员结婚未满三年,予以保留安置资格,现第二批人员已核定完成,故予以补充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向新湾街道征迁安置指挥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电话:0571-89539537、0571-89539538
新湾街道征迁安置指挥部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