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基诺 雷秋红
通讯员 郁淑瑶 刘瑞雪
本报讯 夜深人静,劳累一天的刘女士,回到租住的房间中,刚准备休息,发现房间衣柜似乎被人翻过了,赶紧查看放在房中的财物,发现藏在卧室衣柜的现金不见了。更让刘女士意想不到的是,偷她东西的人,竟是她一直当“好闺蜜”的室友。日前,金沙湖派出所破获一起发生在合租屋内的盗窃案件,成功为失主追回被盗财物,挽损3000元。
“我下班回来发现,放在卧室衣柜的现金不见了,请帮忙来看看!”近日凌晨,刘女士着急地拨通了报警电话,称家中的财物失窃。接到报警后,金沙湖派出所民警杨明哲迅速出警,开展调查访问、现场勘验等工作,发现家中门窗并未损坏,民警很快便将侦查缩小到其同屋室友吕某某。
民警先向失主询问,两人的关系情况及家中状态。后经现场了解,失主表示,“我其中两张现金,是有标记的。”在见证人的证明下,民警进入吕某某房间,果然在床头柜的纸盒里,发现了有标记的现金。
经询问,吕某某对自己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吕某某平日靠打零工为生,但日常花销很大,经常入不敷出,偶然间得知刘女士有一笔现金放在卧室的衣柜里。加上近期贷款压力大,便动起了“歪心思”。
事发当晚,趁刘女士不在家,吕某某便进入了其房间,抽出一沓现金后离开,藏在自己房间的床头柜中。
目前,嫌疑人吕某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钱塘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现金已归还失主。
警方提醒:当前,“合租”已是普遍现象。所谓“害人之人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好个人财产。此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非己之物莫伸手,万万不可心存侥幸,自毁清誉,不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